Sunday 11 February 2007

《鄰居發火》

早上九點半彈琴,隔壁敲牆壁。敲得很用力很久,感覺是很憤怒,我也就叫小宇先停了。說真的,我不想去計較這種事情,這種事情莫可奈何,我覺得時間不早了,你覺得太早,大家沒有共識,我不怪你,但是我不喜歡衝突,而且我體諒一個人週末想要休息晚一點,我想你的態度應該要是 "please do me a favor."

以後週末我不會在十點半以前彈琴。

真討厭,現在我會因此很想要換 single house,大好時光都不能彈琴。耗在那裡無聊。隔壁的人應該要來跟我道歉與致謝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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