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5 October 2010

《 鬼迷心竅,一念之差? 》

今天收拾樂譜,看到某人當初用原價加稅賣給我的舊譜 (想起來還是覺得可笑,阿呆說我應該要覺得生氣,有這種笨蛋還把妳當成笨蛋!── 不過說真的,對於這位人士的諸多事情,我已經覺得過往雲煙,而且這件事情替她覺得很丟人,就只有好笑了)

然後我說起我自己的一件往事啊

大概小學三年級吧,有家文具店剛開,是我鄰居的媽媽,我在那家文具店買了一把尺,有很可愛的卡通圖案,用了一陣子後來我的同班同學看見了,也很想要,就給了我錢請我幫她買

然後我買了以後,不知道什麼鬼迷心竅,就把我自己用過的舊尺放在新買來的尺的那個小小塑膠套,自己留著新尺用,然後把舊尺交給我同學,「哪,這就是我幫妳買的尺。」人家當然不是傻瓜,有點不服氣的申辯「新買的尺怎麼是這樣」,我大概是硬著頭皮說「它買來就是這樣~~。」同學大概也就是個老實人,之後好像也沒有什麼爭執,就是默默收了尺,認栽了~~

說真的,這件事情我一直記得,不只是因為這是件可恥心虛的事情,是我到現在都還不敢相信我這個人這種人,怎麼會做這種事?(要是諸位看官跟我夠熟,認識我的話!) 連我的中學好友阿呆聽到,還是覺得不可思議,真的嗎?妳做這樣的事,真的?為什麼?

真的,我也想不起來為什麼?怎麼會做這樣可惡,而且還這麼笨的事情?不過,連我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麼,硬要講,當然,也許,就是覺得新尺又新又亮,漂亮的新尺,小孩子一時鬼迷心竅,一念之差?

然後我是在晚飯的時候跟老公講這件事情的,我說我想起來我小時候作的一件壞事,就正好是小宇這麼大的時候吧,真的好可恥喔,我都不相信我為什麼會做這種事,被小宇聽到起頭,他就一再追問「什麼什麼~~」,嗯,這是媽媽做的一件壞事,媽媽不想告訴你。不過小宇一直追問,我還是只能從頭到尾說一遍,說我的貪心,說我的可惡,這樣的行為不可取。

小宇大惑不解說「為什麼妳說妳做這件事情是壞事?」

輪到我大惑不解「當然是壞事!為什麼不是?」



咦,我寫到這裡,忽然想停筆,這位看官,你們要不要猜一猜,我小學三年級、不到九歲的兒子小宇,他是怎麼想的,為什麼他沒聽懂這是一件壞事?開放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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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我先講講我兒小宇今年春天的另一件事情:



之前在找一些不用的譜來練視譜,找到以前的一級皇家的東西,小宇看到樂譜每一頁都有上面的圖案,問我為什麼?我心裡想要說的是「因為這些單位的目的就是要賺飽妳的錢,一本薄薄的破樂譜書要賣很貴。如果大家拷貝影印流傳,他們就賺不到很多錢了,所以就故意畫這種圖恐嚇你,而且最虛偽的是,他們還用版權著作權這種大帽子,尊重音樂著作這種高調來自說自話。(請問他們付錢給莫札特的靈魂了嗎?)」

不過我當然不能照我心裡想的這樣說,所以我只是說「你知道,有些人花了時間和心血作出來的東西,不喜歡別人隨便就影印拿走,如果是你的,你會高興嗎?」問到後面這句,我就發現問錯了,小宇的回答就是說「我沒有關係啊」。他覺得創作出來的東西就是要讓大家分享的,而且甚至他覺得沒有人知道是他創作的,也都沒有關係,「大家很 enjoy 我創作出來的這個東西就很好了」。

兒子,現在你這麼小,這麼單純善良可愛,但願可以一直維持下去。

小宇還是很疑惑,那我們這本書是哪裡來的?買來的?那這個樂譜書可以用錢買得到嗎?我說是的。小宇問「那他到底喜不喜歡給人家看他的東西啊?他不是不想給人家隨便拿去看嗎?」我不知道要怎麼回答了,人就是這樣,要吃飯拉屎睡覺,創作也要賺錢,所以有「尊重著作權」這種事,只要你花錢買了他的東西,讓他賺到了,尊不尊重他的創作,是用錢來表示的,比較實際。

小宇又問「影印機會咬人喔?」,我只好打哈哈說,那個是用來嚇人好玩的。小宇還是很單純,說「也許,這一種紙,上面有一些什麼 chemical 還是 something else ,遇到影印機會怎樣,大概很危險。這個人是好心提醒我們要小心使用。」

孩子,但願你一直這樣善意地看待所有的人事,這樣自己比較快樂,當你像媽媽這樣把人世看透了,就只有嗟嘆了,很不快樂呢!


Tuesday, 12 October 2010

《 無題(或者我是想說"無言") 》

跟一個媽媽聊天,覺得她真是看得很開:
反正鋼琴老師要妳去考級,也就是為了賺自己的名聲嘛!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有什麼好奇怪的!游泳老師一個把頭悶進水裡閉氣就可以教妳小孩一個夏天,美其名是教小孩要慢慢來不要逼不要有壓力快樂的學習,另一方面樂得慢慢賺飽妳的錢,人生就是這樣,有什麼好奇怪的,時代已經不一樣了,美國經濟已經垮了,大家想的就是混一口飯吃,你以為這年頭誰還在想腳踏實地地認真做事懷抱一肚子過時的理想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嗎?

是嗎?大家都要吃飯這絕對不可恥,但是,日復一日,做這些事情的時候,沒有成就感,都沒有關係?都不會覺得無聊?

Thursday, 7 October 2010

《小宇上學期期末的學校表演》

這是小宇上學期期末的學校表演,話說當時二年級的小宇因為一個意外被音樂老師發掘 《特別跳級加入管弦樂團》,參加學校五年級的弦樂團,代表學校出場

期末這一場,因為前一天採排小宇氣喘發作沒有參加,老師就沒有排他的位置,所以表演時他坐在第二小提琴的後面,妳會看到小宇拉的弓法和旁邊好像不一樣,因為其實他本來是屬於第一小提琴部的

想知道美國五年級小學生的學校音樂課教出來的樂團是什麼樣?就可以點下去聽聽啦,不然省下你的時間吧…… (不過癩痢頭兒子是自家的好,我在處理影片的時候再聽一次,覺得好像也沒有原來在現場時覺得的那樣荒腔走板,還好,呵呵)
Fable -- Larry Clark


Orpheus in the Underworld

Tuesday, 5 October 2010

《 買精裝書才是對書、對知識的尊重?! 》

最近在一個網站看到一個外文書店老闆的文章,大辣辣地把台灣父母對童書消費和國際競爭力扯上關係,這個帽子實在很大,有點誇張,不過反正要寫這類的東西,總要扯上點冠冕堂皇的名目,反正要人消費買書、感覺總比要人花錢吃喝玩樂買名牌來得正當嘛!

這就是我很大不以為然的地方,書當然是好事,但是,公然議論「只願意花錢在名牌精品、不願意花錢在書本與知識的商品,真是……」非議別人的消費行為,我覺得就是一種自以為是、不尊重別人的行為。講的是讀書、是拓展視野、是造就社會競爭力,就更應該用一種寬廣的態度去面對人生百態,人要怎樣運用自己的金錢,只要是正當合法的,就不應該有高下之分。

扯個閒話:我以前作社工這一行,常常需要訓練組織中的志工,而這些來做社會服務的人,表面謙虛,實際上多少抱著一種「我用我的閒暇時間來服務人群,我的做的事情比較有意義」。很多人喜歡用「哇,你好有愛心喔!」來回應我的工作或所學,雖然我從不想去苛責不解狀況的人表象的言詞,我必須承認我對這樣的對白真的不是很喜歡,也不想鼓勵。我想說的是,每個人都有或為餬口或因興趣所在選擇了他要作的事,社會工作也許性質較為特別些,但不因此而格外偉大,你如果願意用你的閒暇之時去當當義工服務社會,那也只是你的興趣志向,如果空閒時你選擇去醫院當義工,並不表示你的情操就比選擇去看場娛樂電影的人高尚。我想用一個較為平易的態度來進行所有有關社會服務的工作,可能才不會讓這原本善意的事務又成為一些人成就功名的工具。

同樣的,這種文章表現出有人捨得花大錢買名牌但是對買書錙銖必較,就是 @#$%^&*,這種心態我也不很以為然。一個人有錢,要花在哪裡,不應該被拿出來公評,作者抱著書本就應該比名牌精品高尚被尊重,其實是一種挾知識這種冠冕堂皇的名目以自貴的偏挾作法和態度,動輒拿出智慧財產權的大帽子,暗示其他的網路通路不正當,這種心態實在可議。

對於「精裝」和「平裝」的說法,這個外文書店老闆文中影射了一種概念「買平裝(便宜)就是(比較)不支持創作,買精裝才是支持作者」,我覺得這種邏輯簡直匪夷所思!我不是很贊成。而且,我所觀察到的現象正好和他說的相反,在美國,我就知道scholastic 專出平裝小書,讓家長有更實惠的選擇,反觀我這次回到台灣,想找一些童書,卻發現台灣的出版社反而都把外國的書由平裝變成精裝才出版。不要說我個人偏好平裝有攜帶方便的實質好處,且就環保的觀點來看,平裝是不是更好嗎?一本書在於它的內容,還是在它的精緻包裝?

雖然她自己或是旁邊支持她的人,可以解釋說畢竟她的重點是在「鼓勵讀書」,怎樣都是正面的,但是任何一個正面的行為,就更不應該用踐踏別人的作法來彰顯自己的合理性,否則真的只是又一個自以為是的行為。不甚可取。

Wednesday, 29 September 2010

《這樣的家長》

如果你聽到一個鋼琴老師跟你抱怨說她的學生家長,最近停掉小孩的鋼琴課了,不學了,這個鋼琴老師跟你說:

1.這個小孩真的非常有天份,本身也很愛彈琴,可是媽媽自我意識很強,不知道為什麼就是停掉小孩的鋼琴課,一點都不珍惜小孩的天份、也不顧小孩的喜好

2. 我懷疑她就是不想跟我學,但我的心胸是很開放大方的,小孩這樣一個良材,實在不能埋沒,我建議這個家長:小孩不跟我學都沒有關係,但是一定要找老師繼續學下去,這個媽媽也不理我,不接受我的好意,也沒去幫他兒子找老師,態度很傲慢

3. 突然停課,預繳在我這裡的錢還有兩堂45 分鐘的課( 美金$104),要她來補課也不理人,不知道什麼意思

這個老師還說:此外,這個媽媽跟我說停課的理由是他老公失業轉業,最近經濟狀況有些困擾,所以先不讓小孩學琴,但是根本就是藉口,因為暑假我撞見這個媽媽帶小孩去上那種很貴的私人游泳課



你不知道這個老師,也不知道這個家長,請問你聽到這樣的話,有什麼感覺,會覺得這個家長莫名其妙專制跋扈難搞難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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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24 September 2010

電影:The Soloist 獨奏者

電影:The Soloist 獨奏者
(好像也有翻譯成「心靈獨奏」,幹嘛啊,什麼事情都要扯到心靈兩個字,就覺得境界比較高嗎?真是畫蛇添足!)

關於這部片的內容簡介和心得,我覺得以下這個網址已經介紹的很詳盡,觀點和論述也可選可點,我看完的感想和心得也差不多:

http://www.filmusing.com/2009/11/soloist.html

我自己看完這部片的感受,應該說是和上文的態度很一致,也很推崇作者的看法和觀點。不過其中一個小小的觀感不很一樣,就是劇中的記者 Steve Lopez (Robert Downey Jr. 飾) ,對於他發現的精神病症卻又是音樂天才的遊民 Nathaniel Ayers (Jamie Foxx 飾),試圖想要帶他進入常規社會的動作,想要給他環境,甚至提供舞台希望他一展長才的作法,就算是有點點自私圖名利或是個人的英雄主義,我覺得這些行為很人性也很自然,我覺得還不至於過份霸道。

我們看到一個人有極高的天分沒有施展,當然就會替他扼腕,有機會自然會想拉他一把,推他一下,不是嗎?

當然,這件事情也就是我們可以深思的一點,作者的論點我是贊成的:一個自詡要「幫助」別人的人,確實是要好好想想,別人真的需要我的幫助嗎?我是不是在強加自我的價值觀在別人身上?我自以為的社會價值,是不是真的適用於對方,當我在提供我自以為的「協助」,甚或是自以為的對對方的「救贖」時,方法是否恰當合宜?

這是在講天才的故事,而在我們自己生活的周遭,比較平凡的小事,關於自己的小小表現,我就會想到跟鋼琴老師說「小宇只是一個很普通、比起平常被催逼、不知所謂的學琴孩子,表現出那麼一點點的還不錯,其實,老師你不用急著要他去參加這個那個的比賽…… 」不是要通過什麼音樂考級我們才會有成就感、不是要拿到音樂比賽大獎我們才能知道音樂的美好,我們在平日的練習與琢磨,自然能夠得到學習音樂的成就感與體會音樂在我們生命中重要性。(如果有那個閒錢去考級比賽,我想我們寧願花那個錢去聽一場專業的演奏會。── 最近真的好窮啊!) 劇中至少告訴我們 Nathaniel Ayers 這個有著精神疾病的音樂天才,他也許不需要觀眾,不需要別人的讚賞,他在嘈雜的車道旁,自得其樂地拉琴享受自己的音樂,是他最快樂的時光。我們這些所謂「正常人」,實在不該用鄙薄或是惋惜的眼光,去看待他展現音樂的方式。

當然,我也一樣在檢討與反省,我這個做媽的是不是用自己太過超然的角度(有時候有點憤世嫉俗?),去看待一個孩子的學習,所以排斥這些考級與比賽。也許,我是應該給小宇他一個簡單的表現機會,小孩子需要場合展現他的學習,雖然他不是大音樂家、他不是多有天分,但是每個人總有夢想,要個展現的舞台來發出自己小小的光和熱吧!

話說回來,我很喜歡這部片,很真實,很人性,我非常非常喜歡電影的結局: 編導沒有把 Steve Lopez 和 Nathaniel Ayers 兩人的關係作什麼灑狗血的友誼昇華或是故意賺人熱淚的啟示(甚至好像還因為兩人之前的衝突,感覺有點隔膜),也沒有把 Nathaniel Ayers 結局推向大舞台或是功成名就,就像這個欣賞文說的「改篇自真人真事的人生當然亦充滿缺撼美!」這才是真實自然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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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於之前我看過一個日本的卡通「琴之森」?(名字不太記得了),我就覺得整個劇情很難看很老套,反正是個天性自然的音樂神童,站上舞台把皮鞋也甩了、領帶也扯掉了、襯衫也扯飛了,這樣的作法,才是讓音樂自由解放嗎?(我覺得劇情這樣安排,才真是一點新意都沒有)。那我們這些整肅儀容的演奏者和聽眾,難道就違背了音樂自然奔放的本質嗎?你以後都到森林還是海邊去開大自然演奏會好了,大家也都隨意坐,我這個聽眾也覺得每次要去聽演奏會還要注意服裝儀容、正衿危坐,真的很煩哩!

還有一個韓國的電影「我的小小鋼琴家」(也還是不太記得是不是這個名字),說是靈感來自俄國浪漫派鋼琴演奏家霍洛維茲,什麼追求音樂本質的完美,而非國際比賽,但是劇情講的不就是「離開自己親愛的人,到什麼國外去發展,為了前途彼此都要做一些心情上的割捨……。最後果然功成名就回來開演奏會……」我比較想問的是:如果這個小孩後來沒有功成名就呢?如果他後來不過就是個學了音樂在家裡開鋼琴教室的老師呢?這樣就表示他庸庸碌碌了嗎?做了錯的抉擇了嗎?讓他遠走他鄉出去自己小小年紀一個人孤苦奮鬥,那送他出去的老師要不要後悔自己的選擇呢?這個小孩他會恨那個當年為了所謂可能的「造就」與「成材」忍痛割捨掉他的老師嗎?…… 這些電影,都用這種走上大舞台發光發亮成名之類的東西來做收尾,實在太老套也太膚淺,看到這類電影,只讓我好像看到了小時候的作文收尾「我們要早日反攻大陸,解救苦難同胞。」

我要說的是,平日我們在做一些學習與訓練(比如說學鋼琴)、甚或在做一些大方向的抉擇,還是應該回歸自己的本心,我希望、我想、我期待成名賺大錢,這都是很自然的事,但是,如果我們不能「功成名就」「衣錦榮歸」,是會有遺憾,是會有難過,但是,因為你自己真心喜歡,你就不會否定掉你花的功夫與努力,也會記得這整個學習過程帶給你的快樂和成就。我在想那個「我的小小鋼琴家」的劇情,如果是他最後也並沒有所謂功成名就或是衣錦榮歸,但是他到了一個好環境學習了他喜愛的音樂,有所精進與啟發,他也應該要覺得沒有遺憾才是。

Monday, 30 August 2010

《 哼哼 (這是心底壞壞不以為然的冷笑),英國皇家檢定真的有那麼棒? 》

有人跟我疲勞轟炸, 檢定,尤其是「英國皇家檢定」的好處

我有時候都覺得這種事情看你怎麼看怎麼做,沒有對錯,我對此不以為然,我也不想說出口,免去意見不合的尷尬與失和。

但是,後來,我在想,保持沈默,是不是就讓對方覺得得到你的沈默認可了,而且,你沒有把你的意見說出口,對方永遠掉在他自以為是的想法裡,你沒有給他機會另類思考。

像是,她說

「英國皇家檢定曲,兩年就換一次,不會有永遠拘限在同樣曲目的情況,像其他單位的檢定,永遠是那一本檢定本,缺乏進步」

聽起來很有道理吧,其實,想一想,這個說法是非常有漏洞的,你的意思是,你永遠在考這一級嗎,你考完了某一級,沒通過,繼續考,考了兩年三年,一直沒有過通過這一級 (真的有這麼差的人嗎?或者,我該說,這麼有恆心的人?),到了換本,你為了要考過這一級,但是考試曲目換了,所以,你換著練,所以,這樣,你的曲目就沒有被侷限?

如果只是為了要去參加檢定,兩年來都埋頭猛練皇家這幾首,當然一樣是被拘限了。如果老師和學習者都知道檢定只是一個過程,中間的一個工具罷了,學生平日除了努力練檢定曲目,老師照樣不會荒怠你平日該有的其他進度吧?這和檢定單位兩年換不換曲目根本沒有關係,曲目與學習範圍有沒有被拘限,端看老師和學習者的心態與作法。除非,這個檢定是一開開出三五十首曲目,你都要練,臨時上場,由主考官抽考,那我還覺得沒有被拘限住,像皇家給考生曲目是九首挑三首,只想考過檢定而無心音樂廣度的人,還不就是猛練那三首。

我想會有心去考檢定的人,兩年內也該考過某一個級數了,繼續往更高一級的級數吧,難道有人會覺得說「嗯,皇家換本換曲目了,我再去把我考過的同一級數再考一次」嗎?

當然一個單位精益求精,在曲目上不能永遠停滯,但,我倒是覺得兩年換一次曲目,是大家的學弟妹沒有辦法用舊本,一定要買新本啦,所以皇家考級的荷包,除了檢定費,還有教材費,可以賺飽飽。還有,做鋼琴老師的,也別想八百年都是帶學生那幾首就可以過關斬將。



「英國皇家檢定是很有公信力的,此外,我的老師不會只為了檢定,就只練檢定曲,我們還是有顧到平日應有的進度。」

喔,是嗎?

告訴你,考托福的 ETS 單位,托福成績,夠不夠有公信力?不容置疑吧?不過,君不見許多托福高分者到美國來還是啞巴一枚?鴨子聽雷?

讓我們來看看去考檢定讓你損失什麼:──抱歉我只好用金錢與時間來講一下我們換來的,的,的,什麼呢?…… 成果?證書?自信?

就現在的行情,平常我們花一分鐘不下於一塊錢的學費在上鋼琴課(如,六十分鐘六十五美金或七十美金左右,甚至更高)

就說你的老師沒有只聽檢定曲好了,但是開始準備考試,總要提早,就說提早兩三個月吧(那更不要說還有半年或一年前就開始練的),用了十堂課的其間吧,每堂課十到十五分鐘在這首檢定曲上(也不要說還有人花更多的時間),這樣聽起來整個學習沒有很偏廢在檢定曲上吧?

但是,如果不是為了考試檢定,可能本來花兩三堂課就可以修得差不多,也可以過關了,卻為了檢定,要一直磨一直練,用了十堂課,等於多花了七堂課當中的十到十五分鐘。

這多花的七堂課當中的十五分鐘 (已經是非常非常保守的估計,很多人一定花更多的時間),我很苛刻地講,本來你可以有新的進度、新的學習,你多花了一百多塊錢美金的學費,一百多分鐘的上課時間,停滯在檢定的曲目上,這是一個損失。此外,你平日的練琴時間,還要去練檢定曲目,你還要告訴我說平日該有的正常進度沒有偏廢、沒有被影響?

花在檢定上的時間 (上課與練習),就是拖慢你的學習進度,這是事實,不要再說「英國皇家曲目兩年更新,不會拘限你的學習範疇」,這是自欺欺人的話!

如果你覺得花掉這樣的成本,去拿一個證書 (當然,還有對那兩三首檢定的曲目的更精進更極致,我不否認) 是值得的,那是你的決定,不用再來說服我。我自己,和我的孩子學習音樂,我們要追求的,我自然很清楚,我們不一定要去檢定, 也能從中得到學習的進步與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