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5 October 2010

《 買精裝書才是對書、對知識的尊重?! 》

最近在一個網站看到一個外文書店老闆的文章,大辣辣地把台灣父母對童書消費和國際競爭力扯上關係,這個帽子實在很大,有點誇張,不過反正要寫這類的東西,總要扯上點冠冕堂皇的名目,反正要人消費買書、感覺總比要人花錢吃喝玩樂買名牌來得正當嘛!

這就是我很大不以為然的地方,書當然是好事,但是,公然議論「只願意花錢在名牌精品、不願意花錢在書本與知識的商品,真是……」非議別人的消費行為,我覺得就是一種自以為是、不尊重別人的行為。講的是讀書、是拓展視野、是造就社會競爭力,就更應該用一種寬廣的態度去面對人生百態,人要怎樣運用自己的金錢,只要是正當合法的,就不應該有高下之分。

扯個閒話:我以前作社工這一行,常常需要訓練組織中的志工,而這些來做社會服務的人,表面謙虛,實際上多少抱著一種「我用我的閒暇時間來服務人群,我的做的事情比較有意義」。很多人喜歡用「哇,你好有愛心喔!」來回應我的工作或所學,雖然我從不想去苛責不解狀況的人表象的言詞,我必須承認我對這樣的對白真的不是很喜歡,也不想鼓勵。我想說的是,每個人都有或為餬口或因興趣所在選擇了他要作的事,社會工作也許性質較為特別些,但不因此而格外偉大,你如果願意用你的閒暇之時去當當義工服務社會,那也只是你的興趣志向,如果空閒時你選擇去醫院當義工,並不表示你的情操就比選擇去看場娛樂電影的人高尚。我想用一個較為平易的態度來進行所有有關社會服務的工作,可能才不會讓這原本善意的事務又成為一些人成就功名的工具。

同樣的,這種文章表現出有人捨得花大錢買名牌但是對買書錙銖必較,就是 @#$%^&*,這種心態我也不很以為然。一個人有錢,要花在哪裡,不應該被拿出來公評,作者抱著書本就應該比名牌精品高尚被尊重,其實是一種挾知識這種冠冕堂皇的名目以自貴的偏挾作法和態度,動輒拿出智慧財產權的大帽子,暗示其他的網路通路不正當,這種心態實在可議。

對於「精裝」和「平裝」的說法,這個外文書店老闆文中影射了一種概念「買平裝(便宜)就是(比較)不支持創作,買精裝才是支持作者」,我覺得這種邏輯簡直匪夷所思!我不是很贊成。而且,我所觀察到的現象正好和他說的相反,在美國,我就知道scholastic 專出平裝小書,讓家長有更實惠的選擇,反觀我這次回到台灣,想找一些童書,卻發現台灣的出版社反而都把外國的書由平裝變成精裝才出版。不要說我個人偏好平裝有攜帶方便的實質好處,且就環保的觀點來看,平裝是不是更好嗎?一本書在於它的內容,還是在它的精緻包裝?

雖然她自己或是旁邊支持她的人,可以解釋說畢竟她的重點是在「鼓勵讀書」,怎樣都是正面的,但是任何一個正面的行為,就更不應該用踐踏別人的作法來彰顯自己的合理性,否則真的只是又一個自以為是的行為。不甚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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