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5 October 2010

《 鬼迷心竅,一念之差? 》

今天收拾樂譜,看到某人當初用原價加稅賣給我的舊譜 (想起來還是覺得可笑,阿呆說我應該要覺得生氣,有這種笨蛋還把妳當成笨蛋!── 不過說真的,對於這位人士的諸多事情,我已經覺得過往雲煙,而且這件事情替她覺得很丟人,就只有好笑了)

然後我說起我自己的一件往事啊

大概小學三年級吧,有家文具店剛開,是我鄰居的媽媽,我在那家文具店買了一把尺,有很可愛的卡通圖案,用了一陣子後來我的同班同學看見了,也很想要,就給了我錢請我幫她買

然後我買了以後,不知道什麼鬼迷心竅,就把我自己用過的舊尺放在新買來的尺的那個小小塑膠套,自己留著新尺用,然後把舊尺交給我同學,「哪,這就是我幫妳買的尺。」人家當然不是傻瓜,有點不服氣的申辯「新買的尺怎麼是這樣」,我大概是硬著頭皮說「它買來就是這樣~~。」同學大概也就是個老實人,之後好像也沒有什麼爭執,就是默默收了尺,認栽了~~

說真的,這件事情我一直記得,不只是因為這是件可恥心虛的事情,是我到現在都還不敢相信我這個人這種人,怎麼會做這種事?(要是諸位看官跟我夠熟,認識我的話!) 連我的中學好友阿呆聽到,還是覺得不可思議,真的嗎?妳做這樣的事,真的?為什麼?

真的,我也想不起來為什麼?怎麼會做這樣可惡,而且還這麼笨的事情?不過,連我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麼,硬要講,當然,也許,就是覺得新尺又新又亮,漂亮的新尺,小孩子一時鬼迷心竅,一念之差?

然後我是在晚飯的時候跟老公講這件事情的,我說我想起來我小時候作的一件壞事,就正好是小宇這麼大的時候吧,真的好可恥喔,我都不相信我為什麼會做這種事,被小宇聽到起頭,他就一再追問「什麼什麼~~」,嗯,這是媽媽做的一件壞事,媽媽不想告訴你。不過小宇一直追問,我還是只能從頭到尾說一遍,說我的貪心,說我的可惡,這樣的行為不可取。

小宇大惑不解說「為什麼妳說妳做這件事情是壞事?」

輪到我大惑不解「當然是壞事!為什麼不是?」



咦,我寫到這裡,忽然想停筆,這位看官,你們要不要猜一猜,我小學三年級、不到九歲的兒子小宇,他是怎麼想的,為什麼他沒聽懂這是一件壞事?開放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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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我先講講我兒小宇今年春天的另一件事情:



之前在找一些不用的譜來練視譜,找到以前的一級皇家的東西,小宇看到樂譜每一頁都有上面的圖案,問我為什麼?我心裡想要說的是「因為這些單位的目的就是要賺飽妳的錢,一本薄薄的破樂譜書要賣很貴。如果大家拷貝影印流傳,他們就賺不到很多錢了,所以就故意畫這種圖恐嚇你,而且最虛偽的是,他們還用版權著作權這種大帽子,尊重音樂著作這種高調來自說自話。(請問他們付錢給莫札特的靈魂了嗎?)」

不過我當然不能照我心裡想的這樣說,所以我只是說「你知道,有些人花了時間和心血作出來的東西,不喜歡別人隨便就影印拿走,如果是你的,你會高興嗎?」問到後面這句,我就發現問錯了,小宇的回答就是說「我沒有關係啊」。他覺得創作出來的東西就是要讓大家分享的,而且甚至他覺得沒有人知道是他創作的,也都沒有關係,「大家很 enjoy 我創作出來的這個東西就很好了」。

兒子,現在你這麼小,這麼單純善良可愛,但願可以一直維持下去。

小宇還是很疑惑,那我們這本書是哪裡來的?買來的?那這個樂譜書可以用錢買得到嗎?我說是的。小宇問「那他到底喜不喜歡給人家看他的東西啊?他不是不想給人家隨便拿去看嗎?」我不知道要怎麼回答了,人就是這樣,要吃飯拉屎睡覺,創作也要賺錢,所以有「尊重著作權」這種事,只要你花錢買了他的東西,讓他賺到了,尊不尊重他的創作,是用錢來表示的,比較實際。

小宇又問「影印機會咬人喔?」,我只好打哈哈說,那個是用來嚇人好玩的。小宇還是很單純,說「也許,這一種紙,上面有一些什麼 chemical 還是 something else ,遇到影印機會怎樣,大概很危險。這個人是好心提醒我們要小心使用。」

孩子,但願你一直這樣善意地看待所有的人事,這樣自己比較快樂,當你像媽媽這樣把人世看透了,就只有嗟嘆了,很不快樂呢!


Tuesday 12 October 2010

《 無題(或者我是想說"無言") 》

跟一個媽媽聊天,覺得她真是看得很開:
反正鋼琴老師要妳去考級,也就是為了賺自己的名聲嘛!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有什麼好奇怪的!游泳老師一個把頭悶進水裡閉氣就可以教妳小孩一個夏天,美其名是教小孩要慢慢來不要逼不要有壓力快樂的學習,另一方面樂得慢慢賺飽妳的錢,人生就是這樣,有什麼好奇怪的,時代已經不一樣了,美國經濟已經垮了,大家想的就是混一口飯吃,你以為這年頭誰還在想腳踏實地地認真做事懷抱一肚子過時的理想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嗎?

是嗎?大家都要吃飯這絕對不可恥,但是,日復一日,做這些事情的時候,沒有成就感,都沒有關係?都不會覺得無聊?

Thursday 7 October 2010

《小宇上學期期末的學校表演》

這是小宇上學期期末的學校表演,話說當時二年級的小宇因為一個意外被音樂老師發掘 《特別跳級加入管弦樂團》,參加學校五年級的弦樂團,代表學校出場

期末這一場,因為前一天採排小宇氣喘發作沒有參加,老師就沒有排他的位置,所以表演時他坐在第二小提琴的後面,妳會看到小宇拉的弓法和旁邊好像不一樣,因為其實他本來是屬於第一小提琴部的

想知道美國五年級小學生的學校音樂課教出來的樂團是什麼樣?就可以點下去聽聽啦,不然省下你的時間吧…… (不過癩痢頭兒子是自家的好,我在處理影片的時候再聽一次,覺得好像也沒有原來在現場時覺得的那樣荒腔走板,還好,呵呵)
Fable -- Larry Clark


Orpheus in the Underworld

Tuesday 5 October 2010

《 買精裝書才是對書、對知識的尊重?! 》

最近在一個網站看到一個外文書店老闆的文章,大辣辣地把台灣父母對童書消費和國際競爭力扯上關係,這個帽子實在很大,有點誇張,不過反正要寫這類的東西,總要扯上點冠冕堂皇的名目,反正要人消費買書、感覺總比要人花錢吃喝玩樂買名牌來得正當嘛!

這就是我很大不以為然的地方,書當然是好事,但是,公然議論「只願意花錢在名牌精品、不願意花錢在書本與知識的商品,真是……」非議別人的消費行為,我覺得就是一種自以為是、不尊重別人的行為。講的是讀書、是拓展視野、是造就社會競爭力,就更應該用一種寬廣的態度去面對人生百態,人要怎樣運用自己的金錢,只要是正當合法的,就不應該有高下之分。

扯個閒話:我以前作社工這一行,常常需要訓練組織中的志工,而這些來做社會服務的人,表面謙虛,實際上多少抱著一種「我用我的閒暇時間來服務人群,我的做的事情比較有意義」。很多人喜歡用「哇,你好有愛心喔!」來回應我的工作或所學,雖然我從不想去苛責不解狀況的人表象的言詞,我必須承認我對這樣的對白真的不是很喜歡,也不想鼓勵。我想說的是,每個人都有或為餬口或因興趣所在選擇了他要作的事,社會工作也許性質較為特別些,但不因此而格外偉大,你如果願意用你的閒暇之時去當當義工服務社會,那也只是你的興趣志向,如果空閒時你選擇去醫院當義工,並不表示你的情操就比選擇去看場娛樂電影的人高尚。我想用一個較為平易的態度來進行所有有關社會服務的工作,可能才不會讓這原本善意的事務又成為一些人成就功名的工具。

同樣的,這種文章表現出有人捨得花大錢買名牌但是對買書錙銖必較,就是 @#$%^&*,這種心態我也不很以為然。一個人有錢,要花在哪裡,不應該被拿出來公評,作者抱著書本就應該比名牌精品高尚被尊重,其實是一種挾知識這種冠冕堂皇的名目以自貴的偏挾作法和態度,動輒拿出智慧財產權的大帽子,暗示其他的網路通路不正當,這種心態實在可議。

對於「精裝」和「平裝」的說法,這個外文書店老闆文中影射了一種概念「買平裝(便宜)就是(比較)不支持創作,買精裝才是支持作者」,我覺得這種邏輯簡直匪夷所思!我不是很贊成。而且,我所觀察到的現象正好和他說的相反,在美國,我就知道scholastic 專出平裝小書,讓家長有更實惠的選擇,反觀我這次回到台灣,想找一些童書,卻發現台灣的出版社反而都把外國的書由平裝變成精裝才出版。不要說我個人偏好平裝有攜帶方便的實質好處,且就環保的觀點來看,平裝是不是更好嗎?一本書在於它的內容,還是在它的精緻包裝?

雖然她自己或是旁邊支持她的人,可以解釋說畢竟她的重點是在「鼓勵讀書」,怎樣都是正面的,但是任何一個正面的行為,就更不應該用踐踏別人的作法來彰顯自己的合理性,否則真的只是又一個自以為是的行為。不甚可取。